2016年秋季开学前夕,根据省、市有关文件精神,市物价局已出台了新学期收费标准。
据了解,收费标准强调五个要点。一是义务教育学校可向自愿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。二是高中代办费标准:高一490元,高二640元,高三180元;高中学生校服费参照南通市区高中学生标准:通用,春秋装100元、夏装70元、运动装120元;个性,三年二套350元。职业高中按报物价、教育部门备案后的价格执行。高中服务性收费项目为住宿费、伙食费。三是教辅材料必须坚持“一教一辅”“学生自愿”“无偿代购不得牟利”及“收费公示”的原则。学校将《征订教辅材料告家长书》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家长,征求家长意见,学校汇总后委托有资质的发行机构代购。严禁由教辅发行机构制发《征订教辅材料告家长书》。四是学校应按上级文件精神,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和收费优惠政策,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。五是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,通过公示牌、公示栏等方式,长期公示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、收费依据、计费单位、收费减免规定、投诉电话等。